交通事故处理
一、概述
(1) 赔偿责任主体
肇事司机、车主、交强险、商业险保险公司。
(2) 赔偿范围
1、医疗费 2、后续资料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营养费 5、护理费 6、误工费 7、残疾赔偿金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死亡赔偿金 10、丧葬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财产损失(直接损失)
二、调查取证
(1)当事人材料
1、原告有效身份证明;
通常身份证; 对于死亡案件,需要全部近亲属的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 ; 户口不是必须的,通常用于证明亲属关系。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
要求收集原件; 涉及工伤和保险合同的,需要两份,可凭原件和复印件去交警队盖章; 部分无事故认定书,仅有事故证明的,参照上面的情况收集。
3、肇事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保单;
通常通过司机收集,顺便核实司机,车主的送达地址及医疗费; 司机不配合时,通过交警队收集; 司机与车主不是同一人时,或事故后曾办理过户手续,去交警队、车管所收集; 与司机核实保险情况,通过保险公司打印保单或投保证明。
4、车主、保险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
通过: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网站查询; 提醒,保单的保险公司与实际诉讼主体并不一致,需要电话核实。
5、司机、车主的身份信息证明
部分法院,法庭(如天门法院,潜江广华寺法庭),立案时要求。
(2) 医院相关材料
1、住院病案、门诊病历 住院病案(包含了出院证明,出院记录)
此类证据用于主张医疗费,证明受伤情况,就医情况,司法鉴定与诉讼中必不可少;病案,多数情况下在签案的情况下,已经打印并提交; 少数情况下,需要携带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去医院病案室打印并盖章(一般要求出院15日后方可打印),并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住院病案记载是否一致; 有的医院需要取得授权书模板,并让当事人签字并按手印,携带身份证原件去打印,建议联系当事人一起前往; 门诊病历在当事人已经住院的情况下,通常不需要,直接联系当事人提交; 当事人多次住院的,每一次住院病案都要打印,且住院病案总数应该与坚定报告记载一致。
2、医疗费票据与医疗费垫付情况
用以主张医疗费。
在与当事人或司机核实医疗费用垫付情况后,可能得知以下情况:
(一)发票全部在当事人处,常见于复查费用发票,及当事人自行垫付医疗费的情况,直接向当事人收集即可;
(二)发票部分或全部在司机处或保险公司处,常见于司机垫付全部或大部分医疗费,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的情况,此时,在当事人完全没有垫付医疗费的情况,不需要收集此证据。若当事人垫付了部分费用,票据不在当事人处,应当提醒司机开庭携带医疗费票据。
(三)发票尚未打印,此时可能到当事人病案首页复印(仅用于住院发票)、就诊卡(原件优先,也可以使用就诊卡号),结算白条。门诊发票先尝试在门诊大厅自助打印机上打印,若无法打印,就去门诊收费处人工打印。住院病案直接去住院部收费处打印,需要检查是否盖章。
(四)若医疗票据遗失、或通过“农合”已经提交给相关部门报销,或无法出具正规发票,此时医疗费无法主张
(五)鉴定报告出具日期之后的医疗费票据,不能用以主张医疗费。
3、费用清单
此证据通常用于辅助核实医疗费垫付情况。 在确认当事人没有垫付住院费的情况可不收集此证据。如需打印,方法参考住院费发票。
4、医学影像片与诊断证明
此证据用于司法鉴定,确定伤残情况。
通知复查,重新坚定的时候,在当事人无法在检查当日取得片子的情况,通知当事人保留条码,去放射科自助打印机上取得。当事人愿意自行打印也可
及时和负责鉴定的同事沟通,确认当事人提交了前期需要的所有片子。
5、护理费(含护理合同)、残疾辅助器具票据
此类票据需要正规机构出具并盖章,并不一定发生此类费用;护理费可以根据鉴定报告主张,故并非一定收集。
(3)误工材料 用以主张误工费,此类证据需在通过赔偿明细和业务人员、当事人沟通后,确认具体情况后处理。原则上70岁以上当事人无法主张误工,可不准备此类证据。
(一)、当事人系农林牧副渔行业;对应委员会出具误工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养殖证等)
(二)当事人系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当事人营业执照;若营业执照的登记姓名并非当事人时: 1、夫妻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拍照户口本相关页。2、若非上述情况,需要出具误工证明,盖章或证人证言(无章时,尽可能三份 )按手印。
(三)其他情况 1、劳动合同(或劳动,雇佣合同);2、误工证明(盖章) 3、银行流水 (构成伤残的,非城镇户口,即农村户籍城镇居住,需要打印一年以上)、工资发放记录,工资条,领款单。
(四)若以上1-3项全部无法取得(常见于小工); 1、工作服照片;2、相关证人证言,证明当事人收入来源及工作地点(需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手印),原则上需要三份以上; 3、工作场所照片(牌子1张,内部环境1-2张,此情况在满足1-3时,为增加证明力也可以拍照);
(4)居住材料
此类证据用于涉及伤残,死亡赔偿金时,主张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系农村,在城镇打工,收入来自于城镇,按照城镇标准主张伤残,死亡赔偿金。 原则上,要求连续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且收入来自于城镇。 难以确定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是否为城镇,可在规划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 hdmhcxhfdm/上查询。此情况下要收集以下证据:
(一)暂住证
(二)经常居住地的居委会(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无暂住证时);
1、当事人居住于自己的房子,有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携带权属证书去对应居委会,或联系物业开具证明,携带此证明与上诉材料去对应居委会。
2、当事人租房居住;携带租房合同,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可让房东陪同),去对应居委会开具证明;
3、当事人住于厂区宿舍;参考2,携带厂区出具的证明去对应居委会如果有)
上诉情况,可以拍照对应居住环境的照片。若居委会不愿配合,可尽可能收集包括上诉材料外的其它证据(如水电费,物业费缴纳记录、社保缴纳记录,淘宝订单等),用以证明确实在此居住。此种情况依赖法官自由心证,所以尽量想办法开具。
(5)被扶养人相关资料
此类证据用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仅在构成伤残的情况需要。被扶养人,一般包括60岁以上的父母,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可以通过收集户口本(若当事人与被扶养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此时无效)、社区证明,档案局人口普查证明,派出所户籍证明主张亲属关系。
1、老人:需社区或村委会证明(包括证明老人建在)
2、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需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据(如劳动能力鉴定)
3、未成年子女;多为户口本证明。 (1)子女与当事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其他证明其与当事人关系(如社区,村委会证明);(2)子女挂靠伴侣户口本的,可以提供当事人与伴侣结婚证、离婚证。
(6)财产损失材料
用以证明当事人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所受到的直接财产损失,较为常见的时电动摩托车或汽车受损。 收集此类证据一般通过以下途径
1、电话询问保险公司是否定损,如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打印定损单
2、询问当事人车辆是否已经修理,有无正规发票
3、如无1-2证据,结合损失估计金额,业务人员的承诺,考虑是否定损。
三、赔偿明细、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配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数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的赔偿为2千元。
2、被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的赔偿为1万1千元;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千元。 财产损失赔偿为100元。
3、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1、丧葬费;2、死亡补偿费;3、交通费;4、残疾赔偿金;4、残疾辅助器具费;6、护理费;7、康复费;8、交通费;9、被扶养人生活费;10、住宿费;11、误工费;12精神损害抚慰金。
5、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后续治疗费,4、营养费。
(三)赔偿责任系数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责事故的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5、机动车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6、机动车一方负事主要责任的,另一方承担百分之30的责任
7、机动车一方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另一方承担百分之50的责任
8、机动车一方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另一方承担百分之7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