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6月第一批|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更新时间: 2020-06-07 21:00 热度: 1052°
A:昨天不小心闯了个红灯,还好没事
B:前天开车时接了个电话,还好没被抓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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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接一次电话、不小心闯一个红灯......这些都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而每一次交通违法行为都可能是交通事故的隐患。
经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事故处理民警调查:张某某驾驶未依法应当登记的三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张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某无交通违法行为,认定黄某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时光不能倒流,世上也没有后悔药卖。请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6月第一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大曝光
机动车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禁止停车重点区域、重点 路段停车
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逆向行驶
驾驶机动车打接电话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生命只有一次,且无价。请大家重视交通安全,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