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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男子酒驾电动车闯红灯,险出车祸还想打人

提起酒驾,多数人只会想到酒后驾驶汽车,那么电动自行车酒驾算不算违法呢?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又有什么危害?近段时间,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深入开展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工作中,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力度,严查电动自行车醉酒驾驶、逆向行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越线停车、违反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6月3日昆明交警整治行动中查获了一起电动车醉驾案例,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位老兄的酒精检测高达321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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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昆明交警二大队获悉,6月3日16时50分许,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二环东路与人民东路交叉口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两辆电动车驾驶员在路口附近发生口角甚至有斗殴倾向,立即介入处理。

据介绍,当民警到达时,其中的一名男性身上传来浓重的酒味,正对另一名男子进行撕扯、辱骂。为防止事态升级,民警立即将当事双方拉开带至岗亭处理。

说起自己的遭遇,被撕扯辱骂的男子有些无奈,“这名浑身酒气的白衣男子(钱某某)在金马立交骑行电动车闯红灯,还差点与我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惊魂未定后我就说了他几句。没想到,钱某某就一路追着我来到大树营立交,并趁着自己等红灯时用电动车前轮撞击自己电动车的后轮,甚至后来上前拉扯我的衣服,还试图动手打我。”

随后,由于钱某某涉嫌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民警当即对该他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钱某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321mg/100ml,已经属于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民警依法对钱某某所驾驶的电动车进行暂扣。

据悉,钱某某于当日中午与朋友在大树营旁一农贸市场内聚餐喝酒,一直到当天下午16时30分才骑行电动车准备回家并发送上述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昆明一男子酒驾电动车闯红灯,险出车祸还想打人

醉酒驾驶电动车又寻衅滋事,究竟是要闹哪样?对此,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醉酒驾驶。

同时,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定:醉酒驾驶或吸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刘嘉 文 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