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曝光#榆林市摩托车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近年来,我市摩托车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较为多发,且因驾乘人员未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和习惯,一旦发生事故,会给摩托车驾乘人员带来严重伤害甚至死亡。为有效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现将榆林市210国道过境线近4年发生的摩托车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经调查,在本起事故中,李某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及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郭某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注册的二轮摩托车且逆向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而郭某柱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
案例二
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李某观察不周行为不当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常某平驾驶“三无”摩托车且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事故后果。
案例三
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李某宝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未按规定超车且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白某云违法驾驶无牌三轮车上道路行驶是事故间接原因,且白某云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
案例四
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穆某松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观察不周且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任某孝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而任某孝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
案例五
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白某胶驾驶机动车停车时未按规定停车、未摆放停车警示标志、反光标识不符合要求且所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周某女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尚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操作不当且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原因之一,且周某女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事故后果。
案例六
经调查,在本起事故中,曹某安全意识淡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注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监督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且操作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王某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当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刘某阳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观察不周,操作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贺某彬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
案例七
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于某全醉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注册登记大运牌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李某磊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且观察不周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且于某全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
案例八
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陈某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未登记注册的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且未按规定变更车道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解小红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观察不周且避让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李某飞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且操作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且陈某飞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
案例九
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李某东驾驶机动车上道路逆向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魏某卫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未按信号灯通行且操作不当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且李某东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
案例十
经调查,在本起事故中,田某平驾驶机动车上道路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车辆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而常某艮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
案例十一
经调查,在此次事故中,左某涛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李某军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注册登记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且李某军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直接加重了事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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