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抢司机方向盘致交通事故发生 乘客被判刑
更新时间: 2020-06-10 08:32 热度: 538°
中国法院网讯(张静维)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孙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对被告人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
事故发生后,杨某报警,孙某在现场等待。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出租车方向盘,造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人员受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孙某是初犯、偶犯,案发后自主在现场等候,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同时,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