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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骑电动滑板车上路被撞,司机无责!

#案件播报# #现象讨论#【“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骑电动滑板车上路被撞,司机无责!】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用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进行代步,但是有一点必须知道,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代步工具是不能随便上路的!舟山的刘老伯就在骑电动滑板车上路时,不慎被公交车撞伤,最终公交车被判无责,刘老伯自吞苦果。

法官说法: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等代步工具不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因此它们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其使用范围仅仅是在封闭的专业场所和室内场地。其上路行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易诱发交通事故,而且发生事故后得不到法律法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