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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波他乡出车祸 法官暖心解民忧

  5月26日,崔某父子开车从河南某县来陕西拉煤,在旬邑县某路段和成某某的轿车相撞,造成成某某车辆多处受损,交警认定崔某负全责,成某某无责任。鉴于车辆受损不是很严重,交警部门组织双方协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交警部门让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寻求帮助。

  旬邑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接待崔某父子和成某某时,他们仍然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崔某父子认为修车费也就三四千元,而成某某要七八千元,负担不起,况且从河南到陕西旬邑拉煤奔波了几天,身上带的钱剩余不多。拉煤车仅有交强险,所以大部分赔偿还得个人承担。成某某则说,自己的车是新车,向4S店电话咨询,他们说需要八千元修车费,加之对方车辆无商业险,怕以后起诉时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双方各说各的理由,如何找准诉源治理的切入点成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法官经过和双方交谈,得知双方当事人都是外地人。于是从出门不易着手,耐心解答双方的问题,认真听取各方的难处和苦衷。最终,经过法官的说法析理和反复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当即给付,双方当事人均满意,临走时向法官连连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