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出交通事故自身要担责?法院这样判
更新时间: 2020-06-11 12:48 热度: 1800°
最近,多省交通管理部门都发通知,让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必须戴头盔,一人一盔,一盔一戴。很多人不理解大夏天的为什么要戴头盔,多热呀!戴口罩再戴头盔,整个人都透不出来气,内心很是抵触交管部门这个规定。其实交管部门作出这个规定是有充足依据的,根据公安部的数据显示:每年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而戴头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通事故的致死风险。而且你知道吗?如果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没有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自身也有过错,自身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最近安乡县法院就审结了一个这样的案子,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案情】
二、【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受害人周某对本次交通事故虽不负责任,但在乘坐摩托车时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损伤头面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对自身造成的损害结果存在一定过错。因此,综合本案案情,对受害人周某的死亡酌定其自身承担10%的责任。
三、【案件总结】
从该案法院的审理意见及审理结果来看,法院认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自身伤亡的,即使是对方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自己仍然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颅脑损伤致死与不戴头盔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而且从责任承担上看,法院判决不戴头盔的人承担10%的责任,不算轻。这提醒我们驾驶机动车、摩托车出行一定要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交通法规的规定,关键时刻还能保护自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