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主城区快速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规实施 今早开出首张罚单
更新时间: 2020-06-11 18:24 热度: 912°
山西日报记者曹秀娟报道:6月10日8时,早高峰时段,在南中环坞城路高架桥上,因发生事故后长时间未撤离,两位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图一)两车发生轻微事故后,一直僵持在高架桥上,仅仅几分钟的时间,后方车辆就发生缓行(图二),直到民警到达现场才撤离(图三)。而两车只是发生(图四,图五)的小剐蹭,符合轻微事故的条件,(图六)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在太原市主城区快速路、主干道凡是符合“车辆间、人未伤、车能动、有保险”条件的交通事故,可以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现场拍照,并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报警或自行商议解决。从今日起,发生事故后长时间不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太原交警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