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公务员酒驾、醉驾的处分规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公众号近日刚刚重磅文章《酒驾了,纪委监委咋知道的,会受什么处分?》,对党员干部、公务员酒驾、醉驾的处分予以了明确。
文章提到:在黑龙江、山东、湖南、河南等地,屡有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被纪委监委通报。他们当中,既包括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农村党员,也有国有企业员工、公立医院医生,处分类型从党内警告到醉驾严重触犯刑律而被开除党籍、公职。
酒 驾 处 分
党章规定,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比如“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酒驾触犯了法律,必然也触碰了党纪的红线。
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的规定,酒后驾驶行为与党员的身份极不相符,影响了党的形象,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处分,但不一定开除党籍。大多数情况下,酒后驾驶行为属于一般违纪,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
醉 驾 处 分
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多名处级领导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责任追究情况:
党员干部应当引以为戒
处罚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
希望大家自觉抵制酒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为了每一个关心和爱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