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曝光台】河津:驾驶人A2驾驶证,9号饮酒,10号醉驾
更新时间: 2020-06-13 04:20 热度: 478°
在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中,河津市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驾驶人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而驾驶人两次酒驾的间隔时间不到24小时,驾驶人原某某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第二次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9日晚上21时41分许,城市三中队民警在执法检查点,发现一辆面包车驾驶人脸色通红,说话时,民警手中的电子酒精红灯闪烁,原来,驾驶人原某某晚饭时喝了一瓶啤酒;经办案中心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原某某的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10日晚上21分42分许,城市一中队民警在执勤点对过往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时,一辆黑色轿车在离检查点不远处,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驾驶人有明显的酒驾嫌疑,了解后得知,驾驶人原某某和朋友喝完酒后,准备驾车去公园坐坐,经吹气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原某某的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抽血化验数值为156.2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原某某告诉民警,自己拥有A2驾驶证,也是用A2驾驶证开大车养家,为了逃避处罚,原某某想通过给民警塞钱,被民警拒绝。原某某9号因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A2驾驶证记扣12分、降级和暂扣半年的处罚,10号因醉驾,驾驶证面临着吊销和刑事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