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醉驾出车祸 顾客是否担责 法院:从人道主义角度对家属进行补偿
更新时间: 2020-06-15 16:46 热度: 559°
近年来,因为饮酒产生人身损害后果,权利人起诉共同饮酒者的纠纷时有发生。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案情 店主与顾客喝酒后醉驾身亡
因协商未果,杨某的家属将卢某、雷某、魏某等7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这些共饮者对杨某的死亡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法庭上,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7被告分别补偿原告3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损失。
释法 成年人疏于注意安全应担责
该案的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杨某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过量饮酒产生的后果有明确认知,更应清楚醉酒后不能驾驶摩托车,其疏于履行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自陷于危险中,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同时,杨某喝酒的地点是其与妻子经营的烧烤店,杨某醉酒离开时其妻子也在场。作为与杨某关系最为亲近的妻子,都不知道杨某何时离开、如何离开,就不能强求共同饮酒但当时尚未离开的雷某、魏某加以注意并且劝阻。
此外,当晚与杨某共同饮酒的人,除7名被告之外,还有到杨某经营的烧烤店消费的其他不特定顾客。因此,经过调解,最终7名被告从人道主义角度对杨某的家属进行了补偿。(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