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夺去母子生命,太湖这位父亲最终获得190万元赔偿
#安庆头条#
2019年8月,在太湖县城区发生的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方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法华路与晋湖路交叉路口处时,在右转弯过程中,将朱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刮倒并碾压,造成朱某及儿子周某当场死亡。因赔偿未果,受害人近亲属将方某及车辆挂靠公司起诉至法院。该起交通事故经太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驾驶员方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场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的惨剧,使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对于每年审理了上百件案子的法官来说,案情并不复杂,但是却让法官揪心。一方面驾驶员方某是一位快五十岁的中年人,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车辆挂靠在运输公司,方某得不到受害人亲属的谅解,会被判刑入狱,丧失偿还能力,另一方面,受害人家属痛失两位亲人,如果在民事赔偿上这仅有的慰藉也得不到,对受害人家属也无不是伤害。案件直接宣判不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尽管调解的过程是艰难的,但是承办法官始终没有放弃。
在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朱某的父亲难以控制内心的悲痛,表示希望民事赔偿能够早点结束。因赔偿数额较高,驾驶员方某拿不出赔偿款,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人耐心细致的做受害人家属的情绪疏通工作,就案件的具体赔偿项目进行了逐一核算,争取最大程度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方某的妻子也积极地上门请求得到原谅,方某妻子从多方凑款,尽最大能力赔偿,受害方家属也表示同意放弃一部分赔偿。尽管受害人的家属始终不愿意原谅驾驶员,但是也表示请求法院给予公正的判决。最终在多方不懈的努力下,当事人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以191.3万元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