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一男子交通事故受重伤 面对高额急救费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帮大忙
更新时间: 2020-06-21 07:04 热度: 992°
遭遇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
遇到上述三种情况
受害者没钱救治该怎么办?
高唐交警提醒您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可为您垫付救命钱
办案民警了解到受伤人员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且受伤较重(72小时内的治疗费用已超过肇事车辆交强险限额)便随即联系县人民医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绿色通道,并告知医院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经医院紧急诊断,伤者已于事故当晚做了开颅手术,目前生命体征平稳,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什么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经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垫付。
救助基金哪些情形可以申请?
1
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
2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3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受害人、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通过医疗机构提出垫付申请的,应同时承诺:受害人方如有提供伪造的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提交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救助基金的,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通过从责任方或保险等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同意赔偿款首先直接用于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