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男子无证醉驾上高速 屡教不改“二进宫” | 一线微观
更新时间: 2020-06-23 14:08 热度: 814°
6月18日21时,胶州湾大队三中队在黄岛东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鲁B牌照的小型轿车不听交警指挥试图闯关驶入高速,民警立即上前制止。打开车门后,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同时民警发现在车辆后座还放着几瓶啤酒。
民警将驾驶人宋某带至执法站做进一步检查,通过测试,宋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4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民警要求宋某出示驾驶证,宋某称自己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无证驾驶。但民警通过系统核查,发现宋某在去年4月份就因为无证酒驾被交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宋某将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处6个月以下拘役,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金的处罚,同时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酒后驾驶危害大!
酒后驾车不仅严重危害交通安全,更是害人害己!
山东交警温馨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安全文明行车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