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雪中送炭,为受伤老人垫付抢救费7.8万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伟铭 通讯员 杨丽 赵刚 毕文卿 淄博报道
交通事故给伤者带来的不仅是身体、精神上的伤害,还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近日,在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事故处理科的帮助下,一名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通过这一政策,申请到了7万余元的“救命钱”。
5月9日18时30分许,在张店区新村路与南京路路口以东约100米处时,发生了一起轿车碰撞人力三轮车的伤人事故,人力三轮车驾驶人头部与车辆挡风玻璃碰撞后当场昏迷。事故发生后77岁的伤者因严重颅脑损伤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有生命危险。因伤者家庭困难,面对十几万的高额医疗费,伤者家人掏尽积蓄后已经无力负担。事故处理科民警在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协调车辆所属保险公司垫付部分抢救费用,并第一时间联系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启动社会救助,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同时,张店交警大队救助办也积极同伤者家属沟通,核实信息,准备材料,确认救助金额,用最短的时间将伤者材料初步审核完毕,并将材料及时报送至上级部门,支队救助办也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审核,及时将7.8万元的救助款拨付医院,解决了伤者的燃眉之急,确保了伤者得到及时的救助。目前,经过治疗伤者已经脱离危险。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救命钱”作用,张店交警大队积极与张店区各市属、区属医院建立“警、保、医”联动协调机制,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全力降低交通事故伤员,特别是重度颅脑、心肺、肝脾损伤伤员死亡率,最大程度的让受伤群众的生命得到及时救治。6月份以来,已办理救助垫付6笔,金额23万余元,让在事故中受伤的老百姓享受到政府的民生政策,真正发挥了救助基金救急难、保民生、促稳定的社会功能。
张店交警提醒: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