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出车祸”算工伤吗?不要指望别人,给你讨公道
更新时间: 2020-06-24 18:24 热度: 899°
工伤也叫“因公负伤”,所指的是职工在其岗位/单位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负伤。
可能有不少人维权意识差,对工伤概念模糊,并不知道哪些情况属于工伤,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9种情况都属于工伤。
第1种:
在从事岗位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致死亡,或者是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
第2种:
比如在军队服役期间,出现因战或者因公负伤甚至致残,并且在此期间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群体,去用人单位后,出现旧伤复发情形,则属于工伤,同样享受工伤保险的同等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除外);
第3种:
抢救灾险过程中,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若因公负伤,同样属于工伤;
第4种:
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前后,非工作时间点,但是在工作场所,因为操作有关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时候,受到事故伤害,则属于工伤;
第5种:
在工作时间和场所中,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出现因暴力(非互殴)或者其他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属于工伤;
第6种:
在工作时间和场所中,因为本职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伤害(例如:夏季中暑),则属于工伤;
第7种:
若因工作外出,在此期间,若受到伤害或者是出现事故下落不明,属于工伤;
第8种:
因本职工作患职业病,属工伤;
第9种:
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或乘坐交通工具(火车、轮渡、城市轨道等)受到伤害,属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