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为何给两岁儿童注射海洛因?肇事司机是毒驾还是精神病?法医:真相可能就在头发丝里
不到两岁的小冬
连续好几天来都在莫名其妙地哭闹
怎么亲抚哄爱也无法安宁
医生检查后怀疑
孩子的表现是染毒后的戒断症状
家人听来这根本是天方夜谭
直到有一天,
小冬父亲的朋友带女友来家里,
这个漂亮阿姨想要抱起小冬,
却遭到小冬的强烈反抗,
挣扎之间,
一副针筒从她衣兜内滑出
......
小冬的父亲突然醒悟,立即报案,公安机关从针筒内查到了海洛因,可还是没有从小冬体内查到毒品。
警方带着小冬求助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通过毛发检测,鉴定人员在孩子的头发中查到了单乙酰吗啡,这是海洛因的代谢物,可以百分百确定小冬体内存在过毒品。
原来,那个漂亮阿姨是吸毒女,小冬父亲多次劝朋友不要与她来往,她怀恨在心,伺机在小冬的脚心注射了毒品。被注射过后,小冬有了戒断症状,一段时间不给他用毒品,他整个人都不舒服,所以才会哭闹。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拥有一支强大的鉴定专家团队,多年来为一大批疑难敏感案件做了权威鉴定,近日,该院专家向记者讲述了几个惊心动魄的毒品鉴定案例。
头发可以“出卖”你
小冬的案子发生在2000年,当时毛发检测还是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独门绝技,针对毒品代谢迅速、使用后数日就无法在体内查到的鉴定难点,司鉴院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在国内首先研发了从毛发中检测毒品的技术,对小冬的此次检测,就是第一次实战。
“当年的毛发检测最快也要近十个小时才能出结果”,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室主任刘伟回忆,“现在速度已经快很多了,半小时内就能出结果。”
副主任法医师严慧介绍,“我们在超低温条件下把头发研磨得特别细,毒品分子与头发中的角蛋白结合紧密,经过冷冻研磨以及超声分离释放出来,就能进行检测了。”她说,海洛因在血液中代谢特别快,十分钟就测不出来了,尿液里则是能测几天内的,头发不一样,一个月可以生长一厘米左右,只要头发足够长,就能记录好几年的信息,有次送检的头发取自被水泡过很久的尸块,她还是从里面检测出了毒品成分。
作为一名法医,严慧在工作中不是直接面对血淋淋的尸体,而是成千上万种化学毒物,她需要通过科学的检测和鉴定查明毒物种类,还原案件真相。工作十二年来,她已经成长为法医毒物鉴定领域的专家,复旦投毒案等一批广受关注的大案告破背后,都有她忙碌的身影。
据她介绍,近十年来,卡西酮类、合成大麻素类和苯乙胺类的新精神活性物质都在增加。有的比指甲盖还小,却比摇头丸毒3倍,还有的毒品混在在口香糖和饼干里,外包装根本看不出来,外形越来越有欺骗性。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为“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所以在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被称为第三代毒品。
严慧说:“这些新精神活性物质具有类似毒品的药物依赖性,制毒人通过对毒品的母核结构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改造一些不重要的基团,增加一个甲基或乙基,让这个新的化合物不在列表里面,从而逃避制裁。”
只有把这些新精神活性物质检测出来,拿到具体的成分报告,才能对其进行制裁,在吸毒案件中,往往24小时内就要见到毒品检测报告,“即使是新毒品,我们也会加班加点把它检测出来,因为我们在明处,对方在暗处,拖的时间越长,证据越可能被毁灭,而且它又会多危害几个人。”
严慧在节目中展示的新型毒品。(赵世杰 摄)
有时看到警察带着吸毒的夫妻来做检测,因为没有其他的监护人,把孩子也一起带来,刘伟觉得小孩子挺可怜的。“本来正常的生活,就因为某次接触到毒品,意志薄弱,整个生活都毁掉了,再也没有回头路了,这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作恶容易,却给科学鉴定带来不小的麻烦,这些新的化学合成物的成分往往是未知的,一点小改变就会影响整个检测方法,随着制销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件数量上升,司鉴院也不断探索着新的实验方法,检测时间也在缩短。“就像猫捉老鼠,老鼠在变狡猾,但猫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老鼠总会被抓住,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刘伟说。
毒驾和装疯
2010年上海世博会,国庆节将迎来中国国家馆日重大活动,可就在前两天深夜,有一辆轿车突然冲到园区外围。武警逼停小车后,告诫司机离开禁区,不得进入,没想到司机转身回到车里拿出一把刀,毫无征兆地砍伤了路边的行人,被武警迅速制服并移送公安机关。
管唯是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主任法医师,1992年从上海医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前身)法医系毕业后,就进入司鉴院,从事司法精神鉴定病至今,有重大、疑难鉴定的丰富经验。
公安机关初步审讯后怀疑嫌疑人有精神异常,于是迅速启动法医精神病鉴定委托。管唯接到公安局电话时,是国庆节放假前一天的下午,同事们已经陆陆续续回家了,他赶紧召集团队赶往公安局见被鉴定人。
要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需要从大量证据中寻找线索,除了要吃透口供、旁证、审讯影像、档案材料等记录,还要有丰富的面谈经验。
管唯习惯把问题放在脑子里,根据对方的反应随时调整问题和方向。“只要被鉴定人还活着,我们一定要当面测试,通过询问和交流,观察其反应和举止。”
当晚此人开车从浦东到浦西来来回回穿梭,说到当时的情况,他对行车路线和停车地点都没有印象,而且表现得很恐慌,想要寻求帮助,满口说着“有人一直在开车追我,那个人是来讨债的,要杀我……”仔细问时,对方一会儿说自己被骗了1000万,一会儿又是500万。
经过调查,此人生活稳定,没有前科,跟母亲一起生活,自己做着些小生意,没有大额欠款,事发时他没有饮酒,也没有精神疾病病史。
从对方天马行空的描述里,经验丰富的鉴定人高度怀疑此人是吸毒致幻后作案。但此人并无吸毒史,也坚决否认案发前吸毒,而且拒绝小便,常规的尿液检测始终无法开展,查清有无吸毒的情节一时成了鉴定的焦点。
司鉴院有强大的综合鉴定能力,鉴定组把嫌疑人的毛发送回院里,法医毒化专家连夜开工。黎明时分,检测结果出来了,果然验证了这个猜想:甲基苯丙胺为阳性。管唯说:“他驾车横冲直撞,行车轨迹混乱,有被追杀的印象,却不记得其他事情,就是吸毒后出现幻觉和意识混乱导致的,而且他吸毒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
位于光复西路的司鉴院。(图自司鉴院官网)
可是送去安康医院治疗四五个月后,此人说话还是依旧前言不搭后语,真有了些疯癫的表现。“我们觉得这一点匪夷所思,一般来说脱离了毒品后,这种错乱的情况很快就会缓解,虽然也有延迟,但怎么会延迟性这么久,而且他都接受过了医院的治疗。”
再次见面之后经过观察交流,管唯很快就做出了“装病”的判断,伪装精神病人装傻、扮癫、撒泼……这类“表演”他没少见。他知道,“几个多月前他是真病,现在太假了,没有脑外伤之类的严重器质性损害,是不太可能丧失生理认知的。真正的精神病人就算出现违反生理常识的奇怪举止,也会给出逻辑自洽的、完整的解释,表现越夸张,痕迹就越明显。”
果然,此人见被识破,承认自己当初的幻觉症状已经消失,知道前一次被鉴定为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毒品)所致精神障碍”,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继续表现出精神错乱的样子,想把精神病的帽子一直戴着。他的亲笔自供状,已经成为鉴定档案的一部分存放着。
14人死亡车祸的背后
司法精神鉴定不同于精神科临床,管唯解释,“患者往医院就医时,通常是以寻求医学方面的帮助为目的,家属及其本人对起病过程、症状表现等的描述一般都是真实的,但如果涉及到吸毒、面临刑事或者民事案件等特殊情况时,他们就可能隐瞒部分重要信息。”
他举例,比如不告知医生其有吸毒的情况,家属可能不知情,也可能担心讲真话被医院向警方通报;比如夸大、虚构病情,不告知医生涉案的情况,以期获取预期的疾病证明,摆脱某种困境。
早年间,临床医生在诊疗时因此被蒙蔽,得出不客观的诊疗意见还情有可原,司法机关也不会苛责。随着精神活性物质(毒品)导致的精神障碍日渐被全社会认识,临床医生在日常工作中,对此类情形的关注也在加强,鉴定机构则必须更慎重。
管唯提到2012年发生的“4.22江苏常熟特大交通事故”,司机王某驾驶着搭乘了32人的大客车,行驶在上海至江苏的沿江高速公路时,突然变道,冲过中间隔离护栏,与护栏对面正常行驶的厢式货车相撞,导致14人死亡,19人受伤。
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王某有吸毒史,且案发前后言行异常,为了明确案发时他的精神状态和刑事责任能力,委托司鉴院进行司法鉴定。其妻子说,王某平时开车很稳妥,以前给老板做司机的时候喜欢赌博,但没有其他不良生活习惯,也不知道他吸过毒,可夫妻二人吵架时,他会说自己工作压力很大,脑袋要爆炸了。
妻子还特意提到,王某的外公和舅舅都得过精神病,舅舅的儿子也是因为精神病跳井自杀的。王某是否遗传了家族的精神病,需要进行专业司法鉴定。
当天天气晴朗,路况良好,车流顺畅,可在王某的描述中“高速路上有好几辆车夹击追我,逼着我快点快点,我没有路能走……”管唯判断,这是吸毒导致的精神障碍,并根据2011年版的《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给出了“在本案中的刑事责任能力不予评定”的鉴定意见,该指南由司鉴院起草,是司法部的部颁技术规范。
不同于分裂症、躁郁症之类自然罹患的精神障碍,自愿吸毒所致精神障碍的患者在疾病起因上是存在明显过错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吸毒是自陷的、违法的行为,由此导致的精神障碍跟其他精神障碍不一样,应该严惩;还有人认为,千错万错都是毒品,事主当时已经失去了辨认、控制能力,从法律规定来看,也算是责任能力受限的精神病。
基于这些争议持续多年未能达成完全一致的意见,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尺度不一的情形,所以《指南》对此搁置,希望司法机关从司法的层面解决,相关专家也多次呼吁完善立法、有法可依。
近年来,对鉴定机构而言,只需要讲清精神病状态对其辨认能力、控制能力的影响,刑事责任能力则由司法机关来判定。法院后来判处毒驾司机王某有期徒刑7年,罪名是交通肇事。
肇事司机的“护身符”
司机肇事,体内明明检测出了毒品成分,其却坚称是药物作用,怎么办?明知道毒品与该药物成分相似,为何无法检测,只能放过吸毒者?
3年前,朱某驾驶的越野车与蔡某驾驶的面包车相撞,导致面包车内2名乘客当场死亡,蔡某也送医不治。
交警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提取了朱某的血、尿样本,进行酒精和毒品检测,在血液、尿液中检出了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苯丙胺。事发时,越野车的速度在市区地面道路上的时速达到了90公里,经综合调查,交警确认了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一起致3人死亡的毒驾大案,主要证据已经确凿无疑。但朱某的供述和证人的证言,却出了“幺蛾子”——朱某坚称自己没有吸毒,而是患有帕金森病,服用了一种叫“司来吉兰”的药物治病,很可能是服用的药物影响了检测结果。朱某的家属和朋友也说,他近年来出现手抖的情况,经常吃药,并表示事发前晚见到他吃药了。
“司来吉兰”这种药,当地警方并不陌生,以往查办吸毒案件时,就有好些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事主声称吃了这种药。这种药在体内代谢后会转化生成甲基苯丙胺、苯丙胺的异构体,因为分子式相同,但结构不同,检测结果会受影响。无法有效检测,就只能放过他们,这样的情形已经发生过数次,警方也不知如何是好。
这次是有重大后果的案件,警方不甘心就此罢手,决心要弄个水落石出,可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表示无能为力,他们不具备区分异构体的技术能力,但也给警方提供了一个线索:此前他们在学术交流中了解到,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开展过关于甲基苯丙胺和苯丙胺异构体的研究,或许有办法。警方闻讯后,立即与司鉴院取得联系,并带上检测样本,不远千里,赶往上海。
司鉴院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向平自1991年进入司鉴院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室后,一直进行该领域的研究、创新和应用,于2019年成为国际法医毒物协会第三位中国地区代表,也是中国最年轻的代表。他介绍:“我们就是要证明帕金森药物产生的甲基苯丙胺,跟毒品里的不是一种,它们跟镜子一样,有左旋右旋的不同空间结构,通过长期研究,我们研发出了一种新的手段来区分他们。”
鉴定结果显示,朱某的确有吸毒行为,鉴定报告里特地增加了分析环节,详细说明了原理、方法和判断依据。面对检测结果,心知肚明的朱某不再否认吸毒,而是保持沉默。法院通过庭审采信了鉴定意见,于2018年1月对朱某定罪处刑。
向平说:“制毒的人会将此当作新型毒品的所谓‘卖点’,在圈子里以此赚高价,这些人身上随时都准备好药物,被抓时就说自己有病,在吃这个药,以此来逃避处罚,现在他们就不能再用这个合规的药品做护身符了。”
身为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司鉴院没有将自己研发的各项检测技术作为金刚钻“揽活”,而是公布了检测方法,让全国同行了解和掌握这项新技术,让企图“瞒天过海”的瘾君子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