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国庆假期 渭南查处酒驾醉驾174人
更新时间: 2021-10-08 18:24 热度: 383°
国庆长假,亲朋好友叙旧聊天,难免会小酌几杯,但酒后开车万万不行!2021年国庆期间,渭南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严查酒驾不放松,又有一批“酒司机”被逮个正着。
案例一: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雷某军罚款1500元,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经核查,芦某某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芦某某罚款500元,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10月3日21时许,杨某持C1驾驶证驾驶车牌为陕AE***8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合阳县金水路南段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合阳交警查获。经检测,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1mg /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杨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1年国庆期间,渭南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共计174人,其醉驾21人,酒驾153人,具体名单如下:
渭南公安交警提醒:拒绝酒驾不仅是一句宣传语,更是每个人铭刻于心的责任!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