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西路发生1起两车相撞事故
更新时间: 2021-10-09 14:56 热度: 950°
近日,在赛西路新店村河口桥路段,一辆重型半挂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
事发当天16时35分许,李某鹏驾驶着牌号为冀A669××的重型半挂货车,在赛西路新店村河口桥路段由北向南行驶时,与荆某利驾驶的无号牌新日牌电动两轮摩托车相接触肇事,造成荆某利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交警一大队民警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对该起事故的驾驶人、车辆、道路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查明了事故的原因。
经查,李某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荆某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上路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驾驶人、乘坐人员一定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及佩戴安全头盔。(王鹏 侯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