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安全将“丢饭碗”!男子深夜醉驾营运车被交警查处
近日,河东交警在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行动时,依法查处一名涉嫌醉驾营运机动车上路的男子。根据法律规定,醉驾营运车辆不但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在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0月10日23时47分许,交警河东支队卫国道大队春华警区在津滨大道沿线开展“铁拳2021”严重交通违法治理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客车行驶状态异常。经初步检测显示,该车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标准。该男子向交警承认,其当日晚饭时间确实喝了酒,且他是一名网约车驾驶人,希望交警能够“网开一面”。经调查,交警发现其所驾驶的车辆行驶证载明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也就是说,该男子构成“罪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交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其带到医院接受抽血检测,一旦其鉴定结果为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即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也就是说,上述男子将因此次醉驾违法行为“丢饭碗”。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而每一起致人死伤的交通事故,都会破坏至少一个家庭的幸福团圆。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把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全天候、全路段、无缝隙开展治理行动。此外,酒驾醉驾的法律成本、经济成本、职场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精神成本巨大,不要心存侥幸,应当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焦轩 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