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9月份共有54人因酒醉驾被处罚
2021年9月曝光台
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效果,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高青交警每月曝光酒醉驾名单,希望大家引以为戒。2021年9月,高青交警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54起。
案例1
10月8日下午,高青大队青城中队在辖区内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7时51分许,张某某驾驶鲁MG6***号低速载货汽车行驶至检查点,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张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吹测值为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以进一步确认酒精含量。据驾驶人张某某称,其是因为收玉米累了,想喝口酒解解乏,没想到喝酒后开车出来被交警查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如果张某某的血液检测结果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或以上,其将会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而受到相应处罚。
案例2
10月2日下午,高青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黄河路执行巡逻任务,流动查纠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13时55分左右,一辆轮式拖拉机由西向东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吹测值为3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询,该驾驶人李某某,2017年8月份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当时其驾驶证还在实习期,这不第二次刚考完,仍然是在实习期,就又因酒后驾驶被查获了。
李某某因其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将受到罚款20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酒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高青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章守法出行,珍爱生命,远离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