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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曝光#【顾志远交通肇事逃逸案】顾志远于2021年05月06日20时36分,在富强南路与金荣建材城南侧区间道交叉路口西150米处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依法处以顾志远小型汽车(蒙BMG555)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1500元,记12分的处罚,处罚部门: 包头市交管支队高新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