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案例曝光:宾川两男子酒驾醉驾被终生禁驾
#警示曝光#【酒驾醉驾案例曝光:宾川两男子酒驾醉驾被终生禁驾】
2020年1月24日18时许,周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12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瓦溪连接线由周官营方向往瓦溪方向行驶。当日18时15分许,周某某驾该车以107km/h的速度行经宾居街红绿灯路口路段时,与杨某某驾驶的云LQU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和陈某某驾驶的云LM7XXX号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杨某某受伤,陈某某、胡某某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鉴定,周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55.2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周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20年10月28日,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经宾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周某某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驾驶证。
2020年6月20日,晏某某醉酒后驾驶云LR2XXX号小型轿车沿宾川县金牛镇金叶路由东往西行驶。当晚21时许在金叶路税务局金牛分局附近路段,撞到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杨某某,造成杨某某受伤道路交通事故。经检验鉴定,晏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12.41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经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晏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21年6月7日,晏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经宾川县人民法院判决,晏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晏某某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驾驶证。
相关知识:终生禁驾是指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警示教育驾驶人,进一步提高法治、安全、文明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宾川交警曝光以上两起终身禁驾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