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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安全带,发生事故不受伤

#覆车之戒##一盔一带# 【正确使用安全带,发生事故不受伤】2021 年09月16日?时?分,张某喜驾驶皖11/68***号低速载货汽车,沿淮海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迎宾大道交又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许某宝驾驶皖LAS***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喜受伤及皖LAS***号小型轿车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小型轿车驾驶人许某宝,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系了安全带,未受伤。当事人张某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许某宝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