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男子急于追债无证醉驾上高速,一查原来这不是第一次……
更新时间: 2021-10-13 21:34 热度: 825°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余杭检
9月15日晚10时许,傅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余杭区某路口时被查获。
经调查,民警发现傅某某不仅无证驾驶,还醉酒驾车上了高速,而两年前,他已经曾因酒驾受过行政处罚……
种种情形让人直呼:离谱!
当晚,傅某某和合伙人在自家开的饭店吃饭,两人喝了二两左右的杨梅烧白酒和一些啤酒。
酒足饭饱,傅某某接了个电话得知,自己的债户正在20多公里外某KTV唱歌。
傅某某没有多想,开着自己的小轿车就出发去追债了。
在快到目的地时,傅某某被路口执勤的民警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86mg/100ml。抽血鉴定后,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的调查询问让民警惊出一身冷汗,饮酒后的傅某某竟然刚从高速上下来。
傅某某交代,自己驾车从饭店出发上了高速,顶着夜色在高速上行驶了15公里左右。
在要求出示驾驶证时,傅某某也是支支吾吾的,表示自己没有驾驶证。
原来,傅某某曾在2019年3月因酒驾被记满12分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之后,一直没有去重新学习考证,这两年都在无证驾驶。
近日,这起让人直呼离谱的案件宣判,被告人傅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一个司机都必须遵守的准则。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他人、为了自己及家人的幸福,一定要坚决地、大声地对对酒驾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