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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公安:货车车厢搭载14人交警及时查处除隐患

#践行重要训词精神# 【蓝山公安:货车车厢搭载14人交警及时查处除隐患】

为确保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2日,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货车后车厢违法搭载多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07时49分,二中队民警在辖区竹市村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MJT**8的轻型厢式货车由南往北行驶,民警发现该货车驾驶人神色慌张,于是示意该货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打开货车厢门出现了令人惊奇的一幕,车厢内密密麻麻挤满了人,有的坐着,有的站着,经现场清点,该货车共搭载了14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和乘客进行批评教育,立即责令后车厢搭载人员下车。

经现场询问,得知这些人是附近的村民,是驾驶员成某行临时雇用的工人,准备去村里不远的地里帮忙干农活,为贪图方便,便用自家的货车拉上工人们一同前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成某行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货车主要是为满足货物运输,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如车厢载人或人货混装,一旦车辆遇到突发情况紧急刹车或过弯倾侧,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货车不要载客,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乘坐货车车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