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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男子醉驾,副驾驶的朋友也要受罚?警方回应……

驾驶员醉酒驾车上路,坐在副驾的朋友同样涉嫌犯罪?相信很多人对此会感到纳闷。10月13日,被传唤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的陈某也一样纳闷。不过,当泉州交警支队丰泽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对其说明缘由后,陈某的心情,也由不解开始转为后悔。

原来,10月11日凌晨0时19分,丰泽交警接到市民报警,有一部小车行驶至泉州丰泽区迎津街和津坂路交界处时,碰撞了一位怀抱儿童的行人,导致行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丰泽交警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肇事车辆还停在路口斑马线附近,现场一年轻男子陈某在原地等候警方处理,而肇事的驾驶员已离开现场,原来是陪同伤者前往医院治疗。

随后民警在医院找到了肇事驾驶员朱某,发现其有饮酒的嫌疑,于是马上让朱某抽血鉴定。经司法机构鉴定,朱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7.60mg/100ml,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福建一男子醉驾,副驾驶的朋友也要受罚?警方回应……

朱某在抽血检测,图由警方提供

据朱某供述,10月10日晚上,自己与几个朋友在市区一家酒吧喝酒,散场后朱某驾车搭载陈某等人离开,不久便在迎津街和津坂路交界处发生了该起事故。经查,朱某曾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刑事处罚并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此次驾车属无证驾驶。朱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10月11日被刑事拘留。

福建一男子醉驾,副驾驶的朋友也要受罚?警方回应……

朱某上车驾驶,图由警方提供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当晚朱某所驾驶的车辆是由同车的陈某开来的,登记在陈某的姐姐名下。当晚一群人喝完酒后,陈某在明知朱某也喝了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由朱某驾驶,该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丰泽交警将陈某传唤到案进一步调查处理,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福建一男子醉驾,副驾驶的朋友也要受罚?警方回应……

事故发生地,图由警方提供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或者明知驾驶员饮酒仍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以及明知他人已经饮酒仍将车辆出借给他人驾驶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民警提醒道,平日里亲友一起喝酒时不仅要互相提醒喝酒不开车这一原则,更不能在明知对方喝酒的情况下唆使、纵容他人驾车,否则同样构成犯罪。

END

本文为FM1007福建交通广播原创稿件,记者廖神

通讯员庄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