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车人损害,驾驶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 2021-10-17 12:56 热度: 284°
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好意同乘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比如顺路捎带朋友或同事,应陌生人请求搭载等,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乘车人损害,驾驶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我国对好意同乘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为我国的交强险赔偿对象并不包含车上人员,若过分强调保护搭乘人的利益,由驾驶人对搭乘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势必会抑制好意同乘行为的发生,有违社会的善良风俗和公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