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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过眼神,留下醉驾的人

#一线微观#【确认过眼神,留下醉驾的人】2021年10月18日凌晨2时30分许,王某某(宁海县深甽镇人)驾驶浙B号牌的小型轿车途经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一路附近时,被执勤民警临检,经酒精呼气测试,王某某酒精含量为183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王某某已被宁海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