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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拿到手11天被注销,只因干了这件事...

#醉驾入刑十周年# 【驾驶证拿到手11天被注销,只因干了这件事...】#一线微观#

驾驶无牌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任何一条交通违法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负责,都是交警打击的重点。2021年10月13日桐柏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酒驾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集以上违法行为于一身的驾驶人,其考取还没“满月”的驾驶证就这样“夭折”了。

当晚9时许,桐柏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在中队长杨磊的带领下在文化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一辆两轮摩托车向查缉点驶来,见前方在查酒驾突然停在马路中央,民警见状意识到可能是酒后驾驶便立即快步向摩托车走去,民警见驾驶员神情紧张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驾驶员郑某,现年49岁,安棚镇人,现在桐柏务工。当天晚上八点左右在家吃的饭,因为工作劳累便喝了一瓶啤酒,喝完酒之后才想到要接两个孩子放学,便在家休息了半小时左右,然后抱着侥幸心理骑着无牌摩托车出门了,谁知接完孩子行驶至文化路时被交警查获。

随后民警经过系统核实郑某准驾车型为C1,并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属准驾车型不符,其目前持有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2021年10月2日,还在实习期。对郑某进行批评和普法教育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郑某驾驶机动车未悬挂号牌、准驾不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最终对郑某作出了罚款1420元、驾驶证记38分、驾驶证注销的处罚。面对处罚结果,驾驶员郑某非常后悔:都是侥幸心理作祟,以后再也不会酒后驾车了。

河南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就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作赌注,希望广大驾驶员要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切莫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要真正做到“酒后不开车”,共同抵制酒后驾驶行为,安全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