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兰考交警曝光两起醉驾典型案例,请引以为戒!

兰考交警曝光两起醉驾典型案例,请引以为戒!

#五大曝光#【兰考交警曝光两起醉驾典型案例,请引以为戒!】

醉驾典型案例一: 

2021年09月28日21时23分,王某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BR***0的小型轿车沿河南省兰考县城关镇黄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黄河路与文明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机动车驾驶人王某(男,身份证号41022519******6655,准驾车型:C1)。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含量为116mg/100ml,后按照程序对其进行血醇检测,检测结果为121.1mg/100ml,王某属于醉酒驾驶。

王某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违法嫌疑人王某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兰考县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其醉酒驾驶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醉驾典型案例二:   

2021年10月09日21时46分,王某平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B8***2小型汽车行驶至兰考县三义寨乡黄河大堤付楼村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机动车驾驶人王某平(男,身份证号: 41022519******2353,无证)。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含量为106mg/100ml,后按照程序对其进行血醇检测,检测结果为111.6mg/100ml,王某平属于醉酒驾驶。

王某平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违法嫌疑人王某平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兰考县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其醉酒驾驶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兰考交警温馨提示:

饮酒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判断失准。朋友聚会时,务必时刻提醒自己和他人,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出行、切忌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