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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三次!交警夜查酒驾遇到“老熟人”

#醉驾入刑十周年# 【三年三次!交警夜查酒驾遇到“老熟人”】

我们常说事不过三,如果酒驾被交警查处过,一般都会“吃一堑长一智”,可最近商城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就碰到一位驾驶员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抱着侥幸心理肆意妄为,冥顽不灵、屡教不改,这已是他第三次因酒驾被执勤交警查处。

2021年09月18日,商城交警在辖区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当晚20时许,执勤交警在城区崇福大道西亚附近路段对一辆无牌普通两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徐某志(男,49岁)神态紧张,说话时带有一股浓烈的酒气,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商城县交警大队对徐某志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

随后民警在对其信息进行进一步调查时,发现徐某志已不是第一次酒后驾车了,而是交警的“老熟人”。经查,徐某志曾经于2020年11月23日20时许,饮酒后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商城县城关镇郝巷出发,行驶至华兴大酒店对面小水库附近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2mg/100ml,被商城县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18年06月11日21时10分,徐某志在金穗路交叉口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曾经被执勤交警查获。

此次为徐某志第三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查,虽然每次民警都当场对其严厉的批评教育,但徐某志一而再、再而三地无视法律,无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真可谓一犯再犯,屡惩不改,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形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