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二次醉驾致儿子当场死亡!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25.7mg/100ml
今年8月11日茂名发生一起因醉驾导致的亡人交通事故
驾驶摩托车的父亲受轻伤
后座的儿子则不幸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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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约18时3分,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儿子从茂名高州马贵往信宜方向行驶,行至早水址路段会车时,靠左侧道路行驶。
摩托车突然行驶至对向车道,对向的银色小车一时躲避不及,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受伤,其儿子当场死亡。
李某涉嫌二次醉驾驾驶机动车且无证驾驶,交警部门依法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李某的重蹈覆辙
最终导致了交通事故发生
儿子不幸去世
若不重视生命安全
事故发生往往就在下一刻
当天晚上21时许,陈某无证驾驶一辆白色小车,搭乘4名乘客由横陂镇往恩城镇方向行驶。当行至村委会吉塘村路口时,碰撞路边树木,造成车辆侧翻损坏变形,车上5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经现场交警、消防等部门通力协作,救出车内被困人员,随后送往医院抢救。其中,司机陈某、乘客梁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他3名乘客受轻伤。
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司机陈某血液样本中检测出酒精浓度为163.9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驶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广东交警提醒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广大驾驶人务必酒后禁驾
亲朋好友也要主动劝阻酒后驾车
守法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