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用弹弓弹射他人车窗造成交通事故获刑
更新时间: 2021-10-20 22:20 热度: 612°
高速上因遭遇变道超车心生不满,遂用金属弹弓弹射对方车窗,致使车辆失控发生车祸。日前,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被告人周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此次事故造成商务车、槽罐车及高速护栏受损,经鉴定,损失价值共计30883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周某处扣押钢珠175颗等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法院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余建华 茹 玉
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