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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一车主好心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该担责吗?

#榆林身边事#【榆林一车主好心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该担责吗?】如今,汽车保有量逐渐加大,驾车出行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其中,有些人由于各种原因,会和亲戚朋友借车、换车出行。作为车主,你是不是左右为难?不借吧,显得没有人情味;借吧,又怕出现各种问题。那么,你知道借车、换车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担责吗?出借车时需注意什么?

近日,府谷县发生这么一起交通事故:当日2时许,驾驶人杨某跃酒后驾驶与朋友刘某互换的奥迪牌小型轿车在府谷县城内村路段行驶,途中与行驶中的一辆长安牌小型轿车发生剐蹭,又撞于北城门墙壁,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检测,杨某跃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15.24mg/100ml,属醉酒驾驶。

由于杨某跃驾驶的车辆所属人是刘某,而刘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并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杨某跃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本案中,机动车驾驶人与所有人(车主)并非同一人,这时候就出现了实际使用人与所有人分离的情况,那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车辆所有人(车主)该担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