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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筑牢安全防护墙

《宝鸡大妈有话说》专栏【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筑牢安全防护墙】近日,大妈在网上关注到了全国多地通报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如贵州省纪委监委在5天内通报了18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有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酒驾被通报处分;北京市朝阳区纪委监委前段时间也印发了《关于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在媒体公开的上述通报中,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有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酒驾醉驾,不仅违纪违法,更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为公众诟病。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实乃知法犯法,做了最坏的示范。而今,各地亮剑酒驾醉驾,对涉事公职人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产生了巨大震慑效应,值得肯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共识。不论是党员干部,还是公职人员,应该比普通公众更明白其中的道理,却缘何要以身犯险?说到底,还是思想麻痹,自认为机率太低“谁会查”,“不敢查”,自己是官“不怕查”,实乃思想“生病”、作风“醉酒”。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酒驾、醉驾的治理上,必须严惩不贷。面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各地严格公正执法,划出法律“红线”,以法治权威捍卫了法治尊严,让酒驾醉驾成为了不敢触碰的“红线”,构建起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网”,是“人民至上”的生动实践。而且公职人员是行使公权的人,其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其一举一动都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更要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对酒驾说“不”,自觉做文明驾驶的参与者、践行者与捍卫者。

当然,治理酒驾醉驾,更须久久为功。既要抓住“公职人员”示范带动,更要依靠“法治手段”抓好落实。面对酒驾醉驾的反复性、顽固性和长期性的“症结”。既要不断完善治理手段,优化监管平台,更要始终保持严厉整治酒驾、醉驾的力度与深度,避免因执法不公、不稳定等影响法治权威,铲除说情、打招呼等“人情干扰”的土壤,保持定力、坚持不懈、对酒驾、醉驾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收获满满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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