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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肇事“不认账”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男子醉驾肇事“不认账”】

男子酒驾与他人车辆追尾,不承认自己肇事,拒不配合酒精检测。最终,醉驾男子被依法严惩。 2021年10月27日23时许,高新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分局指挥中心指令:在中华路与巴丹吉林街交叉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经了解:报案人王某伟驾车停在巴丹吉林街交叉口等待交通信号灯,突然感觉车辆尾部被重物撞击,致使王某伟头部撞击到方向盘鼻子出血,副驾驶父亲颈椎受伤,下车查看发现其驾驶的宁AXXXXX小型普通客车尾部被张某全驾驶宁AXXXXX小型普通客车撞至凹陷。随即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经现场勘察,张某全驾驶宁AX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车头撞至凹陷,车内安全气囊弹出,张某全头部腰部受伤,暂无生命危险。

民警和医护人员将张某全送至医院,面对交警张某全扬言自己没有喝酒也没有开车,拒绝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也拒不配合医生进行检查。民警多次劝告,张某全非但没有改正更是口出狂言让交警吊销其驾驶证,还让民警将其枪毙。见状,民警在张某全朋友见证下对张某全采取抽血检测。经检测,张某全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57.99㎎/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全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