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酒男子3次醉驾3次判刑 邻居:咋不长一点记性?
陕西神木男子康某平时爱喝酒,醉驾进去(看守所)好几次!9年3次醉酒驾驶,第一次醉驾后,驾驶执照即被吊销,后面两次醉驾,都是在无证的状态下进行的。邻里们疑惑,“判刑还影响后代考学、就业、入伍等,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不长一点记性”……11月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神木市(县级市)人民法院获悉,因第三次醉酒驾驶,神木男子康某第三次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男子2次醉驾均被判刑,第3次醉驾再次被查
因认罪认罚,法院在从重处罚的基础上酌情从轻处罚
主审法官称,康某违反法律规定,明知酒后驾车有潜在危险存在,却仍在醉酒的状态下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康某曾两次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但其不思悔改再犯本罪,主观恶性较深,依法应从重处罚。”主审法官说,鉴于康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深刻认识到醉酒驾驶的严重后果,故决定对其在从重处罚的基础上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康某表示不上诉。“法庭上,康某认罪认罚的态度确实很好,法院正是基于此才判处他拘役3个月的。”主审法官称,醉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起刑是拘役1个月,最多6个月。“判处拘役3个月,不算特别重,但也不轻。”法官称,因康某正在看守所羁押,目前无法采访其本人。
村民:他爱喝酒,已经进去好几次了
11月4日下午,康某所在村子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告诉华商报记者,康某没有稳定的工作,家里有老人,有妻子,还有两个孩子。
该村民告诉华商报记者,康某平时就喜欢喝酒,“村里人都知道他醉驾的事,也知道他因为醉驾已经进去(看守所)几次了。”该村民称,醉驾害人害己,被判刑还会影响后代考学、就业、入伍等,也不知道康某是怎么想的,一点不长记性,一而再,再而三犯相同的错误。
华商报记者获悉,康某第一次醉驾后,驾驶执照即被吊销,后面两次醉驾,都是在无证的状态下进行的。
“醉驾入刑已经10年了,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康某的案例对大家是个警示。”主审法官说。
律师:冬季饮酒会增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山东省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孔圣之前曾担任多年法官,他指出,一般来讲,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并被吊销驾驶证后,多数人会追悔莫及、亡羊补牢、痛改前非。而本案当事人康某在被判处刑罚后,又两次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视法律和本人、他人生命安全如儿戏,实不应该。
柳孔圣介绍,根据《刑法》规定,下列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犯本罪的,处拘役(1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但每年总有一部分人心存侥幸,因醉酒驾车,或因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判刑的报导时常见诸网络和报端,教训惨痛!醉酒驾车遗害无穷。首先,个人因此失去自由并具有了犯罪记录,对个人工作和生活产生巨大负面影响;如果是公职人员醉酒驾车,除了被判处刑罚外,还要面临被开除公职或其他纪律处分,实属不值;如果因醉驾导致自己或他人伤亡,更是会导致若干家庭支离破碎,令几代人与幸福无缘。”他呼吁广大驾驶员为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计,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