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福建泉州市泉港曝光一批酒醉驾案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
酒驾、醉驾是对自己和
他人生命的极度不负责,
但是总有一些人怀着侥幸的心理,
以为不会那么凑巧就被交警抓了,
一而再地挑战法律的底线。
“醉”不可恕!酒驾“三进宫”太任性!
经查,郑某已不是第一次酒驾了,而是“三进宫”的“惯犯”!郑某早在2019年就因为醉驾被查获,2020年又因为酒驾被查获,而这次再次因酒驾坠入法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酒驾“二进宫” 这次“醉”上加“罪”
经查,陈某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醉驾,早在2019年就曾因酒后驾驶被查获过。
法律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
可郑某、陈某两人并未汲取教训,
仍然心怀侥幸酒驾上路,
不管怎样,切勿酒驾!
下面,继续曝光违法案例
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处,交警系统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管两次酒驾被查处的间隔时间是多少,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驾,当事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
来源丨泉港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