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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二个月!“找‘yuwei’”醉驾女司机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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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见习记者 周孝清

11月13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找‘yuwei’”醉驾女司机犯危险驾驶罪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2.68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孙某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并企图阻碍公安机关执法,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孙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孙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旁听了庭审。

【案情回顾】

11月6日,在南昌交警进行的“夜查酒驾”直播中,一名女子孙某涉嫌醉驾被交警查获,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检测,17分钟吹气66次,最后一次才成功。在此过程中,女子多次对交警称“找‘yuwei’ 过来”,并试图拨打电话。

11月7日,南昌交警通报称,该女子孙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2.68mg/100ml,其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9日,南昌市公安局通报称,当晚18时,媒体和网民广泛关注、因醉驾被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湖大队现场查获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女),经公安机关侦办,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移送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孙某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提及的“yuwei”(谐音),在南昌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南昌市公安局对本系统所有姓名谐音为“yuwei”的民警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全市公安系统共有6名姓名谐音为“yuwei”的民警,他们均与孙某不认识,且无任何关联。在孙某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没有任何人过问、插手、干预。

据犯罪嫌疑人孙某到案后供述,实际上她不认识名叫“yuwei”(谐音)的人,但知道东湖区公安分局局长叫余炜(孙某不知道余炜已调任青山湖区公安分局局长),其现场说出“叫‘yuwei’过来”系因当时喝多了酒,害怕车辆被扣,希望在现场能够规避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