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无责却因无证受罚#
更新时间: 2021-11-24 12:48 热度: 315°
#知危险 会避险# #覆车之戒# #一线微观#【#事故无责却因无证受罚#】近日,马鞍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在某路口右转时与一辆正通过路口的电动车相碰,事故造成轻微财损和人伤。马鞍山交警雨山大队民警结合事故情况依法判定小轿车驾驶人承担该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人无责。然而,事故电动车悬挂蓝色机动车号牌,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但驾驶人未取得相应“F”证,不具备该车型准驾资格。电动车驾驶人李某因无证驾驶受到罚款300元的交通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