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六项举措清剿隐患车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青城交通#【呼和浩特六项举措清剿隐患车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近期,按照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扎实推动我市“减量控大”源头隐患清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迅速行动,采取六项举措清剿逾期未报废、未检验重点车辆,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确保道路安全。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
此次专项行动,由支队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加强对清剿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工作的组织安排、进度督导。机关、各大队相关部门、股室将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协调发力,迅速形成声势。
二、挂图作战,形成合力
支队车管所负责梳理所有重点隐患车辆,迅速下发到各大队及有关部门,加强工作督促。指挥中心将重点隐患车辆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面预警查缉。支队宣传部门通过各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广泛宣传重点车辆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和典型案例,动员车主尽快开展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和报废工作。大队各中队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追查,对重点车辆实行户籍化管理措施,组织民警辅警上门排查,做到见人见车,逐车核查,全面清缴隐患车辆。对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交管部门督促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当场监销,报废拆解。对逾期未检验车辆,督促车主及时进行车辆检验。同时,大队建立源头清理排查台账,对照隐患车辆和隐患企业清单,逐车记录核查情况和实际状态。通过挂图作战,逐步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查处,依法收缴
各大队组织警力严查未检验、未报废重点车上路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逾期未检验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其检验,对逾期未报废车辆一律扣留车辆并强制报废,并依法严处。
四、规范登记,严格监销
行动中,各大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在机动车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车主办理报废手续,按规定监销车辆,收回并销毁机动车牌证,确保重点车辆监销制度和民警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到位。
五、加强督导, 落实责任
支队车管所、各大队主要领导加强对源头隐患清理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支队对工作开展不力、推诿扯皮的大队开展问责,确保责任落实。
六、加强宣传,强化警示
支队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广泛开展集中警示曝光,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和企业进行典型曝光,形成警示震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