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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查处一起醉驾违法行为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大曝光#【交警查处一起醉驾违法行为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可总有些人枉顾法律,忽视安全,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违法开车上路,成为“行走的安全隐患”,不仅对自己的生命极不负责,还威胁着他人的安全。

2021年8月31日00时45分,章*鑫驾驶一辆车牌为浙F0***C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大道时,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韩城交警拦下,经检测,章*鑫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27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章*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渭南公安交警提示:饮酒后,由于酒精的麻醉,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发生交通事故机率大大增加。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