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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通行未减速观察酿事故

#文明出行,安全驾驶##覆车之戒# 【借道通行未减速观察酿事故】2021年10月19日18时15分,牛某驾驶小轿车沿吴忠市利通区金积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梁湾安置小区南门口处时,在左转弯过程中与由东向西行驶丁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丁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牛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借道通行时未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牛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丁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入户、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此事故的一定原因,当事人丁某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车辆驾驶人在驾驶车辆准备借道通行时,要做到减速、观察、让行,否则酿成事故悔之晚矣。(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王超)借道通行未减速观察酿事故-宁夏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