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交大队蓝商中队12月份曝光5起超速违法行为
#五大曝光##守法知礼平安行#【高交大队蓝商中队12月份曝光5起超速违法行为】
为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切实维护道路通行秩序。2021年12月15日,商洛高交大队蓝商中队依托商州服务区开展违法整治查处,严查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现对部分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违法案例一:车号:陕H8XXX8,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时速:134km/h,限速100km/h,超速比34%,处罚: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
违法案例二:车号:陕E6XXX8,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时速:127km/h,限速100km/h,超速比:27%,处罚: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
违法案例三:车号豫RLXXX7,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时速:121km/h,限速100km/h,超速比:21%,处罚: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
违法案例四:车号陕HVXXX6,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时速:123km/h,限速100km/h,超速比:23%,处罚: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
违法案例五:车号皖SMXXX0,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时速:122km/h,限速100km/h,超速比:22%,处罚: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
蓝商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十次肇事九次快”!超速行驶是一种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切勿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