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触碰式交通事故… 普法来了
更新时间: 2021-12-23 20:40 热度: 897°
#一线微观# 【非触碰式交通事故… 普法来了】12月12日18时,余姚公安交警接到电动车主报警,在余姚市朗霞街道一路口发生事故,轿车一方驶离现场。交警迅速展开调查,当找到涉事轿车司机时,司机却大咧咧地说“车子没碰到啊,不关我的事吧。”
原来,两车正常行驶到路口时,白色轿车右转,而在其侧后方的电动车为了避让,紧急制动,连人带车摔倒在路边,不仅湿了一身,还骨折受伤,而白色轿车司机没有停车查看,驶离了现场。交警联系轿车司机称:“你的车虽然没有直接碰触到电动自行车,但对方摔倒的原因是为了避让你的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转弯时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随后,交警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认定轿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而电动车主因为驾驶非机动车时未能尽到提前预判道路交通情况的义务,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