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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货车超速致人死亡

#五大曝光行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一线微观# 【悲剧!货车超速致人死亡】 近期,刘某驾驶川L87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L8XXX号重型罐式半挂车)沿省道428线由南向北行驶至省道428线与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利民街交叉路口直行时,与由西向东横过省道428线的行人李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全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刘某因超速行驶,未礼让斑马线在此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在此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