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酒驾查处也绝不放松
#酒驾查处#【年关将至,酒驾查处也绝不放松】为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的警示教育力度,营造辖区拒绝酒驾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驾驶人的安全行车、守法出行意识,从源头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1月11日13时许,思蒙派出所交警中队在思蒙镇黄山街查处三起酒驾。
行动中,采取严格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思蒙交警中队民警结合辖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思蒙镇黄山街设卡检查,对过往车辆进行酒精测试仪测试。在检查期间,共查处饮酒驾驶3起。
1月11日13时15分许,驾驶人马某某(男,73岁,东坡区思蒙镇人)饮酒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验:酒精含量为50mg/100ml)驾驶一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未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思蒙镇黄山街时,被正在设卡检查的交警查获。
1月11日13时20分许,驾驶人马某某(男,52岁,东坡区思蒙镇人)饮酒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验:酒精含量为29mg/100ml)驾驶一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未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思蒙镇黄山街时,被正在设卡检查的交警查获。
1月11日13时30分许,驾驶人李某某(男,51岁,东坡区思蒙镇人)饮酒后(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验:酒精含量为73mg/100ml)驾驶一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未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思蒙镇黄山街时,被正在设卡检查的交警查获。
目前,违法人员马某某、马某某、李某某分别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罚款2240元—3240元
此次行动,共出动警车2辆,警力8人,对过往车辆进行从思想上筑牢交通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珍惜生命,遵守交规,杜绝酒驾醉驾,切实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共同维护创造和谐、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