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了!渭南严查酒后驾驶“零容忍”
#五大曝光#【快过年了!渭南严查酒后驾驶“零容忍”】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渭南公安交警多措并举,严查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喜庆祥和、平安畅通的节日道路交通环境。下面将近期查处的几起交通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2022年1月3日21时许,龚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8***6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华州区新秦路十字北约30米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华州交警拦下,经检测,龚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9.86mg/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处以驾驶人龚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2022年1月11日16时48分,刘某柱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7***5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大荔县冯村镇街道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刘某柱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2.77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处以驾驶人刘某柱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2022年1月8日23时许,张某冬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V***3的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临渭区渭河大街与解放路十字东时,因涉嫌酒后驾驶被临渭交警拦下,经检测,张某冬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6.70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张某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渭南公安交警提醒: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风里、雨里、黑夜里,渭南公安交警在路上等着你。